在四川,由于地势原因,司机在路上开车要多加小心。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司机可能要按犯罪量刑,赔偿对方的死亡赔偿金,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各地不同。 以下为富华法律小编介绍四川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四川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城镇居民: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1、年龄x60岁20307元/年20年=406140
2、年龄60岁x75岁20307元/年(80-x )年=X元
3、年龄x75岁20307元/年5年=101535元
(二)农村居民: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1、年龄x60岁: 7001.4元/年20年=140028元
2、年龄60岁x75岁7001.4元/年(80-x )=X元
3、年龄x75岁7001.4元/年5年=35007元
二、国家是怎样规定死亡赔偿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 两者的差异很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已经无法保护很多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院的实际审判中,对户籍的审查很严格,允许基于城市户籍的赔偿需要相关证据。
注:赔偿标准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职工平均工资。 )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包括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
2、伤残赔偿项目和标准)为增加生活需要而支出的所需费用及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 包括伤残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受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康复护理、持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赔偿义务人也必须赔偿。
3、死亡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救治情况赔偿1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在举行葬礼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精神损害的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被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转让或者继承。 但是,赔偿义务人书面约定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综上,四川成都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按照上述死亡赔偿金标准赔偿。 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由于四川的环境和气候,司机在路上开车需要谨慎。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总结的四川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