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诉前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取、保全或者封存有关证据的强制措施。以下是无忧找律师边肖对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相关知识的介绍。感谢您的关注。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
只要证据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或者诉讼参与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法院也可以主动保全证据。
1.证据可能会丢失。如果证人很可能因衰老或疾病而死亡,那么日后用作证据的物品就很容易腐烂变质。
2.以后可能很难取证。比如证人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但不代表无法取得,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办理甚至办案质量,所以要及时保存。
3.证据保全应当在开庭前进行。"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所以证据保全也要在开庭前完成。属于审判过程中新发现的证据,可以直接提供给人民法院,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收集,无需保全证据。
只要符合上述情况之一,就可以采取防护措施。如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可能成为保全的对象。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
第十七条下列事实属于司法认知范围,当事人无需提供证据:
1.一方明确承认案件事实和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
2.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和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可以推断的其他事实;
4.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认的事实;
5.有有效公证文书证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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