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当事人资格的证据
1.患者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医疗机构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协会法人登记证明等主要登记资料。医疗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注册信息。
二。证明双方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和住院病历、医疗费用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事实的证据
1.医生的诊断证明或残疾证。
2.医学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医学文献及医学专家的意见。
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存在医疗过错。
5.有具体索赔的,应当提交索赔金额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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