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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次承租人,租赁纠纷次承租人可以反诉损失赔偿吗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租赁纠纷次承租人,以及租赁纠纷次承租人可以反诉损失赔偿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一览:

次承租人要求返还房屋吗

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不属于反诉,次承租人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次承租人与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同意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进行赔偿。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承租人只有经过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

房屋租赁纠纷次承租人要求赔偿不属于反诉。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提出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次承租人不具有独立请求权,属于案件的第三人,无法构成反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对次承租人的影响是什么

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可以这样处理:

1.次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一同与主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未到期的可以要求主承租人返还相应的费用。

3.如果是因为承租人拖欠租金而导致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次承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次承租人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并且查看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合同,确定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是否有效力

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次承租人和承租人可以一起起诉吗

次承租人和承租人可以一起起诉。承租人的案子和次承租人无关,次承租人不做共同被告;次承租人的案子和承租人有关,二者可做为共同被告。

法律分析

出租人可以同时起诉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发生争议纠纷、出租人当然可以承租人为被告提起诉讼。次承租人与承租人之间也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并且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直接影响次承租人租赁物的使用,因此次出租人可以作为被告或者第三人参加诉讼。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如果被法院确认为无效或撤销,次承租人要求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或出租人赔偿装饰物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的,该主张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不能在同一案件一并主张,次承租人应当就其主张另行起诉。如果法院判决次承租人腾退房屋的,应当询问次承租人是否就装饰装修物申请采取必要的证据保全措施,次承租人为保护其权益也应当主动向法院提出以鉴定等方式对装饰装修物价值进行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什么是次承租人 次承租人与承租人出租人的关系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某种情况下可能还会存在次承租人这一方,三者之间的关系,也是极易出现房屋租赁、转租纠纷的一个部分。什么是次承租人?次承租人与承租人、出租人的关系是什么?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某种情况下可能还会存在次承租人这一方,三者之间的关系,也是极易出现房屋租赁、转租纠纷的一个部分。什么是次承租人?次承租人与承租人、出租人的关系是什么?

什么是次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与出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时,这个第三人就是次承租人。

次承租人与承租人、出租人的关系

当合法转租合同成立时,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发生租赁关系,与普通租赁关系没有区别。但对于出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和司法解释。对于这类纠纷,人民法院在审理时通常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即合法转租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如下:

1、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受到影响,他们之间仍发生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承租人应就因次承租人应负责的事由所发生的损害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只要发生了该损害事实并可归责于次承租人,承租人就应负赔偿责任;

2、承租人为转租人,其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关系与一般租赁关系并无区别;

3、对于出租人与次承租人来说,他们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次承租人应当直接向出租人履行承租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出租人也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行使转租人得行使的权利,在这些情况下发生债的第三人履行问题:就次承租人而言,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不尽保管义务以致租赁物发生毁损、灭失等损害时,应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为连带债务人;对出租人负有侵权损害赔偿义务,如其对租赁物构成侵权行为时,出租人可直接向其请求损害赔偿,出租人与承租人为连带债权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次承租人对于出租人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此时承租人仍是连带债务人;除经特别约定,次承租人对出租人不负租金支付的义务。

4、转租是以承租人存有租赁权为基础的,在承租人租赁权因合同终止等原因消灭时,次承租人不能向出租人主张租赁权。如因此次承租人不能得到租赁权而受有损害时,次承租人也只能向承租人请求赔偿。

二、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进行了转租,即非法转租情况下,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是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次承租人、承租人、出租人之间的关系如下:

1、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发生债权的效力,因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有效,转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权利的义务,因转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次承租人有权向转租人请求损害赔偿。

2、在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承租人转租为严重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得请求损害赔偿;出租人不终止合同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转租而受影响。

3、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出租人不终止租赁关系时,次承租人的租赁权基于承租人的租赁权而发生,在承租人有租赁权期间,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并非不法,出租人不得径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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