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案件受理费是指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时,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下面,富华法律编辑为您介绍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感谢您的关注。
【案件受理费的收费标准】
一、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的案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无需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一律50元至100元缴纳。
二、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对金额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三、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四。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五、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六、财产案件根据索赔金额或价款,按下列比例累计赔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次缴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缴纳0.9%;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支付0.8%;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缴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支付0.6%;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