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那么起诉离婚和分割财产的诉讼费用和普通诉讼案件有区别吗?所以,为了让大家详细了解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的诉讼费是多少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富华法律编辑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的诉讼费是多少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在作出立案决定时,会告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将按照“原告先行支付,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的比例。原告在交纳诉讼费后撤诉的,人民法院只退还50%的诉讼费。
2007年4月1日之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10-50元;如涉及分割的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10000元,不另收费。财产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增加1%作为诉讼费;案件终结后,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由谁负担。
家庭财产案件的收费,按照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需要5万元,按4%征收,即目标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按3%征收,即目标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按2%征收,即目标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按1,5征收,即目标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超过100万元的,按0,5征收,即目标0,5% 10010元。
二、离婚诉讼的主体
对离婚当事人的要求是离婚当事人必须满足的条件。不符合这些基本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提起离婚诉讼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其他任何第三人不得作为诉讼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
2.诉讼当事人一方必须与被告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3.诉讼当事人一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4.诉讼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起诉状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情况及相关证据;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提交能证明原告与被告法律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原被告人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有必要请人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但原被告人必须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主体,没有人可以代理。
三、诉讼的庭审阶段流程时什么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体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1.起草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对方;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法院审理: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必须到庭,特殊原因不能到庭的,须向法院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将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获得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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