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考虑诉讼的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另一方面是对委托代理人数量的限制。这种限制不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也有利于诉讼。
对境外委托代理人人数的规定不一致。比如法国就限定只有一个委托代理人。美国、日本、匈牙利对委托代理人数量没有限制。在美国,在重大案件中,原被告可以组织律师团。匈牙利规定,在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任何代理人都可以单独进行诉讼行为,但每次诉讼行为只能由一个代理人进行。几个代理人的陈述和诉讼行为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当事人的陈述和诉讼行为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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