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民事诉讼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每一起民事纠纷不仅需要知道民事诉讼的程序和规则,还需要知道民事诉讼的费用,因为所有的民事纠纷都需要支付诉讼费。接下来,关于民事诉讼的费用是多少的相关内容由富华法律编辑整理。
一、民事诉讼的费用是多少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收取:
(一)财产案件根据索赔金额或者价格,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的,每次缴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缴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缴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缴纳0.9%;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支付0.8%;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缴纳0.7%;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支付0.6%;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的案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无需另行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从50元至100元缴纳。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格的,每件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缴纳;对金额或者价格有争议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缴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
二、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一般来说,在起诉状中,原告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根据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决败诉方承担后果,这要等案件审理后才能确定。
三、到法院起诉诉讼费是如何计算的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应当依法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即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受理费。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纠纷引发的诉讼,如合同、借款纠纷等。对于财产案件,按照争议财产金额的一定比例交纳诉讼费用。
2.你要求的财产越多,你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就越高。因此,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财产的数额不同,应支付的诉讼费用也不同。
3.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还有很多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案件,比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根据具体情况支付的。
4.申请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缴纳的费用。
5.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费用。
6.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交;双方上诉的,双方应当预交,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交。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交的数额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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