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的迟延是指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在开庭期间或者指定期间应当进行一定的诉讼活动,而没有进行或者完成。
推迟的原因不同,后果也不同。如果有主观原因,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直接后果是
当事人丧失了进行某项诉讼活动的权利,或者不得不承担因拖延而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如果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可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延长期限,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据职权决定延长期限或者重新指定日期。延长工期意味着弥补延误的工期。如果推迟几天,就延长几天。在延迟的法律后果发生之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期限的。
2.障碍消除后,你必须在十天内申请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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