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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有什么区别吗,民事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知道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吗?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关于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相关知识点。下面,富华说法边肖将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区别。具体有哪些条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带着这些问题,让我们来看看边肖是怎么说的。

 一、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由于一定的法律原因,已经过了的时效期间失效。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诉讼时效中断有三个法律原因。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债权人在诉讼之外向债务人提出权利。

3.债务人同意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权利人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时,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中止。

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由于法定原因。

这些法定原因包括两类:

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是当事人不能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是妨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其他情形。

2.法定事由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时效中止的效力才会产生。

3.诉讼时效中止前经过的期间与中止原因消失后继续的期间合并计算。但是,中止的时间过程不计算在时效期间内。因此,民法将诉讼时效的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

三、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

1、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形,而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图或行为。

2.诉讼时效的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发生在整个诉讼时效期间。

3.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经执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时效继续;但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是诉讼时效完成的根本障碍。中断前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无效,中断后重新开始,所以中断前和中断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即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关于民事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区别的相关知识,里面的知识点对我们大家都是有益的参考。希望能帮到你。如果还有其他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我们富华说法,的官方网站或直接联系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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