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征地拆迁 > 拆迁

任志强: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对农民是好事

2012年1月9日,在全国工商联举办的“《REICO报告》”大会上,任志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在集体土地上建出租屋是国土部认可的,是最大程度实现农民权利的好事,应该推广。

任志强指出,现行政策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建工厂并出租,但不可能建房子。农民集体土地的产业收入远低于公租房的租金收入。现在,试点项目是把工厂变成房子。

在他看来,在集体土地上建出租屋,是一件两全其美的好事。政府低价征用农民土地,然后高价转为公租房,不仅提高了公租房的租金,也挤压了农民土地的收入分配。在集体土地上建租赁房,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任志强指出,北京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要保留农民城中村的土地使用权,按规划建设公租房,实现对农民权利的最大保护,应该值得推广。

“如果按照现有政策,农民是最吃亏的,城里老百姓拿到的公租房也会吃亏,因为房租高。同时,通过占用农用地扩大建设用地的方式,保护不了耕地。”他指出。

任志强认为,现在用集体土地建租赁房,相当于把土地通过公租房的一部分收益,通过土地转化为农民的收益,情况完全不同。在少用城市土地的同时,利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增加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降低了租房成本,同时也让农民获得了更多的收益分配。

  • 土地租赁合同拆迁纠纷,土地租赁合同拆迁纠纷案例
  • 土地租赁纠纷最新规定,土地租赁法规
  • 律师山地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律师
  • 滨州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合同违约
  • 康国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康保土地出租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土地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由
  • 土地租赁纠纷的立案标准,土地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 厦门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厦门房屋租赁合同
  • 耕地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写,土地租赁合同履行义务诉状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