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从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下发《关于全省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市局、开发区分局依法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排查工作。
今年4月以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截至7月31日,已通过合同清理、房地产专项整治、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清理1990年至2010年闲置土地48宗,涉及9个地市,面积114公顷,合同金额约4.4亿元。
闲置土地按用途划分为8宗居住用地,面积15.5公顷;8幅商业用地,面积18.4公顷;22块工业用地,面积62.43公顷;10个其他地点,面积为18.4公顷。按闲置时间划分,闲置一年以上两年以下4宗,面积0.7公顷;闲置两年以上44宗,面积114公顷。截至今年7月31日,已处置9宗闲置土地,面积达17公顷。
《通报》指出,山西办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复查工作,重点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各地要逐月上报工作进展和处置情况,8月31日前完成房地产闲置土地处置,9月30日前完成全部闲置土地处置。10月中旬,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排查不力的地方(市)和开发区,将启动约谈机制,督促地方整改,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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