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确定法院的管辖,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那么,专属管辖是否适用于装饰工程纠纷呢?以下是富华说法网边肖为读者做的回答,希望下面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装饰裝修工程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装饰工程也是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因工程建设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根据专属管辖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权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的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管辖。
房地产已经登记的,以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地点为房地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的实际所在地为准。
二、专门管辖和专属管辖区别
专门管辖是指各种专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它解决了哪些刑事案件应由哪些专门人民法院审理的问题。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中国设立了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目前,已设立的受理刑事案件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专门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辖另行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军事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现役军人和军队职工违反刑法分则第十章规定,实施军人违反职责罪的刑事案件。铁路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刑事案件,如危害、破坏铁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刑事案件,发生在列车上的刑事案件,铁路职工违章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等。
司法实践中,军地案件管辖存在争议,应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处理。
1.现役军人(含军队职工,下同)与非现役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机密,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2.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下列案件:(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犯罪的; (二)军人办理退伍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要与服役期间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犯罪的(现役军人违反职责犯罪的除外)。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装饰工程也是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因工程建设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根据专属管辖权处理。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你去富华说法网寻求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