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是指在建设工程竣工后,从已支付的工程款中扣缴一部分用于建设工程的质量维修,并调整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那么3%的施工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实施呢?下面,富华说法网边肖将为读者解答相关知识。1.建设工程质量3%保证金何时落实?
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设工程信用保证金,是指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而提前交付给施工单位的资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比例可以参照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的预留保证金方式和比例。
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2017年7月1日起,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二、工程质量保修包括哪些内容?
1、质量缺陷在保修期内,建设单位或建筑物的所有权人和施工单位的保修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书。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在保修书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2.质量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的内容和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式。
3.工程质量保修中如何设置和预留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承包商为保证工程在交付后的最低保修期内正常使用而采取的措施。承包人应当采取预留保修金的方式,作为工程质量和工程正常使用的担保。
保修金的设立、预留以及保修金在工程造价中的比例和数量,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双方约定。工程保修如有争议,确实属于承包商保修范围。无论保修金是否设立或保修金是否已用完,承包商均应承担保修责任。
4.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是如何约定质量保证金返还的?
第五条“质量保修金的返还”规定:“发包人应当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日内将剩余的保修金及利息返还承包人。”
三、工程质量保修期
《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施工单位出具质量保证书。保修书应当明确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一)基础工程、房屋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设计文件中规定的项目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和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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