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债权。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建设工程价款相对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支付。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什么?下面是富华说法网边肖的详细回答。
一、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怎样的
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建设工程价款相对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享有的优先于一般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2.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3.建设工程价款相对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价款优先支付。
二、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时间
优先受偿权的起点是发包人应当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日期。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日期的确定:
1.首先要看当事人的约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日期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日期。
2.当事人对建设工程付款时间没有约定的,下列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经实际交付的,为交付日期;
(2)建设工程未交付使用的,为竣工结算文件的提交日期;
(3)建设工程尚未交付,工程价款尚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对于应付时间的确定,承包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可以将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确定为工程价款的应付日期。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4.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应付金额的确定应视为合同终止之日的付款日期。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后,经催告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向法院申请拍卖工程,所得价款优先偿还工程款的情形。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富华说法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