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有很多不同的情况。这是因为自有财产的产权分为单独所有、共同所有和共同所有,各产权的财产继承过程略有不同。所以在办理财产继承时要特别注意。继承制度是指将死者留下的财产转移给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的法律制度,核心是财产权的转移。死者留下的财产只能用合法财产继承,这种财产叫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
从各类继承案件来看,不动产在继承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上的房地产类型多种多样,也造成了继承案件中财产处理的复杂性。下面的分析主要是针对有所有权的财产,分为单独所有权、共同所有权和共同所有权。
独立地
即公民个人拥有不动产的完整产权。这种情况下,房子的继承比较简单。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他将依法继承。
共同所有权
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比如夫妻共有的房子,家庭共有的房子。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死亡后,应当先将房屋中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出来,将死者剩余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拥有房屋,一方死亡后,属于另一方的房屋先分割。一般夫妻双方各拿一半份额,剩下的一半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
一股一股地
与按份共有不同,按份共有是死者生前确定的房屋所有权份额。他死后,只有这一份,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属于死者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房产是兄弟购买,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俩按出资额占总房价的比例分房。兄弟一方死亡,其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房屋份额。也有一些夫妻在婚姻期间约定具体的财产份额,比如丈夫40%,妻子60%。同样,一方死亡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公民在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前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和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实行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范畴,也就是说你可以取得房屋的产权。
这种情况,实践中继承人可以先继承承包权,等拿到房产证后再继承。除此之外,还有中央制作室,军工制作室等等。因为这种住房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