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是指不动产,不动产权利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比如买卖房屋、土地使用权,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产权转移登记。那么,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回迁房是否可以转让?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登记回迁房能过户吗
回迁房不动产登记完成后,如果取得房产证,回迁房交易时,即可完成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3)继承或遗赠的材料;
(4)分割及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回迁房购买手续有哪些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是我国特殊拆迁政策的产物。在拆迁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买带补偿的商品房和普通人买商品房没有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身份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回迁房是土地征收时开发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的房子。一般回迁房价格普遍低于商品房。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结清房款。
2.按合同付房款,拿回发票。
3.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拿着拆迁许可证和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住房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持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回迁房屋有两种情况:一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二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这两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
根据以上分析,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回迁房进行不动产登记并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在回迁房交易时进行转移登记,转移登记时提交房产证、买卖合同、完税凭证等材料。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