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人死亡后,合法取得财产的,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遗产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不动产、动产、财产权等。那么,在民法典中,父母一方死亡的财产继承是否应该转移?富华法律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父母一方死亡房产遗产过户吗
如果房屋遗产是父母共有的,继承人继承房屋后,需要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交换和赠与合同;
(3)继承或遗赠的材料;
(4)分割及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有关纳税凭证;
(八)其他必要的材料。
依法应当备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已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申领死亡证明;
(2)去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去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不动产继承有两种: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所需材料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或其他证明;
3.能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他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公证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因其真实性无法确定,暂不采纳)。
(三)、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产权证(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遗嘱认证书、遗赠接受公证证明(原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因此,继承人继承房屋的,需要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富华法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