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政府拆迁补偿款会计分录进行解释,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怎么做会计分录?
1、企业收到政府搬迁补偿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固定资产处置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清理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同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会计分录注意事项
1、确定这项业务涉及那些会计科目,会计科目属于哪问类,如资产类、负债类等。
2、确定会计科目借贷方向、金额,即:借贷方向、科目名称、金额必须全部具备、正确。
3、凡是有明细科目的,必须把明细科目写答上。
4、会计分录的摘要一定要简洁明了,不能太复杂和难懂,这是做会计分录的第一回步。
5、会计科目的使用一定要准确,不能乱用会计科目,更不要过渡使用会计科目。
6、会计科目的明细科目一定要保持连贯性和持续性,一个客户答不能挂几个会计科目,不能随意使用会计科目。
拆迁补偿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按照财企[2005]123号文的规定,企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应该通过“专线应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企业实际收到拆迁补偿款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土地使用权因为搬迁而灭失的,
借:营业外支出、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同时确认递延收益的金额,做如下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房企拆迁补偿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房地产企业的拆迁补偿形式可归纳为两种,一是货币补偿,即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二是安置房屋补偿,即拆迁人以易地建设或原地建设的房屋补偿给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使原所有人继续保持其对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拆一还一”实物补偿形式。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如果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方式,该项支出作为“拆迁补偿费”计入开发成本中的土地成本;如果被拆迁户选择就地安置房屋补偿方式,相当于被拆迁户用房地产企业支付的货币补偿资金向房地产企业购入房屋,要确认土地成本中的“拆迁补偿费支出”,即以按公允价值或同期同类房屋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以“拆迁补偿费”的形式计入开发成本的土地成本。另外,对补偿的房屋应视同对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应按其公允价值或参照同期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同时应按照同期同类房屋的成本确认视同销售成本。
收到拆迁补偿款怎样做账
1、收到补偿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扩展资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专项应付款(借款项)
拆迁补偿金帐务处理
企业 拆迁补偿 金帐务处理对 企业搬迁 补偿款会计处理的规范,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21]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 1、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 搬迁补偿 款。 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搬迁损失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应从“专项应付款”科目转入“递延收益”科目,并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四,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后的结余,应当转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2、因非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包括因公共利益搬迁而收到的非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 企业应于收到补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 然后区别以下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第一,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二,属于补偿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搬迁损失的,在固定资产清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在无形资产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三,属于补偿搬迁后新建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四,企业搬迁完毕,递延收益应保留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差额部分应转入营业外收入,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拆迁补偿款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按照财企[2005]123号文的规定:搬迁补偿款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企业应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如下:
1、企业收到政府的搬迁补偿款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固定资产处置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清理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
4、同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专项应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科目金额相等,实现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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