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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外国人怎么做工作,国外有拆迁补偿吗

国外土地征用管理系列稿件供参考。

美国华盛顿:不要钱,要名声。

在美国华盛顿的马萨诸塞大街上,有一个繁忙的建筑工地,机器轰鸣,大量工人在这里忙碌着。地基已经有四五层楼深了。工地周围张贴着已完工建筑的海报,一座现代化建筑拔地而起。但工地中间有一栋老旧的小楼,与要建的楼极不协调。小楼三面被工地包围,建筑的地基很深,看起来像空中楼阁。路人经常停下来观看这一奇妙的景象,并窃窃私语。

小楼前,几乎每天都有一辆小白车出来。是小楼的主人斯普里格斯,一个不知名的建筑师。这座小楼是他的公司。斯普里格斯准时到小楼上班,尽管周围嘈杂,斯普里格斯还是稳稳地坐在钓鱼台上。

他住在华盛顿马萨诸塞街。24年前他花15万美元买了一栋小楼。三年前,市价涨到30万美元。正好,他遇到一个开发商,他把这块地圈起来建摩天大楼。其他邻居都搬走了,他没搬。开发商出300万美元的高价,拼了老命买下了它。他不为所动,但他提出钱可以不涨,只要加入开发商的建筑设计团队。

可惜他只是一个很差的设计师,没有被人看到。后来开发商不干了,修改设计方案,在他的小楼顶部和其他三面挖了一条深沟,建起了摩天大楼。但他还是小心翼翼地用许多支架支撑着Spriggers的房子,以免倒下,否则会是一场大官司。这已经成为华盛顿的一道风景。

德国波茨坦:我们将与你们的国王并肩作战。

威廉一世,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素有“兵王”之称,后被德意志各邦君主在法国巴黎凡尔赛镜厅拥立为德意志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他的助手是著名的铁血宰相俾斯麦。在德国的街道上仍然有一座他骑着青铜马的雕像。

他在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建造了一座宫殿。有一次,皇帝用伟人的惯常动作登上山顶,俯瞰波茨坦全景。他正要掐腰,感受这么多的山川美景,却被皇宫旁的一座磨坊挡住了视线。这样不合适的“违章建筑”,让领导很失望。但他毕竟还是爱他的人,他想用公平的方式解决,于是派人去和磨坊主人谈判,希望买下磨坊。

没想到磨坊主觉悟很低,一点都不顾全大局,就承认了一个死理。磨坊是他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不是我能打败的。几经交涉,他答应出高价,讲道理,动感情,但老人始终不肯吃饭。

面对这种不识抬举,无理取闹的钉子户,威廉终于大怒,派卫兵拆掉了磨坊。

有意思的是,这个钉子户在拆迁的时候很配合,表现出很好的绅士风度,似乎一点也不担心。 第二天,老人在当地的诉讼中起诉了国王。当地法院实际上接受了它,并做出了不利于威廉一世的裁决,要求国王“恢复原状”,并再次覆盖磨坊,以补偿房屋拆迁造成的损失。

后来,威廉一世和磨坊主都“死了”。老磨坊主的后代想卖掉磨坊,却又忍不住想起了老买主。但是他不知道第二代领导人是否对这个工厂感兴趣,所以他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威廉二世回信说:“我亲爱的邻居,我已经读了你的信。作为邻居,当你缺钱的时候,我深表同情。如果你想卖掉磨坊,我认为这是绝对必要的。毕竟这个磨坊已经成为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它应该世世代代保存在你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我会派人送3000马克。请一定要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下,就算我借给你,也解决你的燃眉之急。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历经多任统治者,直到现在,那座磨坊代表着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仰,依然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美国法庭上见。

司法的严谨性使得美国地方政府在使用拆迁特权时非常谨慎,公众也会更加关注公共利益。

“法庭上见。”就职于美国一家非政府法律机构的希尔说,美国人遇到不可调和的矛盾时,通常会把这句话扔给对方,因为他们知道法庭永远是中立的,在那里矛盾会得到妥善解决。希尔多年来一直关注政府在拆迁方面的行动。在希尔看来,懂得兼顾彼此的利益是解决拆迁矛盾的最好方法。

标准薪酬

在美国,每个行业都有一个“公平市价”。房地产行业也有这样的价格作为补偿拆迁户的标准之一。

如果私人开发商想要在一块土地上开发,他们需要提前购买土地,包括这里居民的财产。要达到这个目的,前提是开发商必须给拆迁人一个合理的补偿。补偿标准,双方在公平的市场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

相对来说,政府征地的情况更复杂,因为这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哪个更重要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强调和保护个人利益的国家,但也不能忽视公共利益。美国相关法律规定,除非给予合理补偿,否则政府无权征用个人土地和财产。这里的“合理补偿”的标准也是基于公平的市场价格。

如果双方不能就合理赔偿达成一致,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公私皆定。

那些“希尔斯”打不赢的搬迁官司,通常以美国政府强制搬迁告终。但在最高法院做出决定之前,普通居民可以挑战政府的特权和规定。

美国各州都制定了不同版本的“重要空间法”以及搬迁的细节和补偿方式,赋予政府对水电、道路、公共基础设施、国防等公益事业的征地特权。希尔同意这些,但质疑当地政府因经济发展而使用拆迁特权。关键在于“公共利益”和“合理补偿”的标准难以确定。

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城市因为军事基地被关闭,当地经济迅速萧条。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政府计划在前军事基地建一个公园。然而,一些涉及的私人土地所有者反对搬迁,无论政府给予多少补偿,他们都不会搬迁,因此“合理补偿”很难确定。拆迁户还向法院起诉政府。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后,9名大法官以谨慎的“54”裁决驳回了拆迁户的诉求,支持当地政府强制拆迁。

法官的谨慎反映了美国司法努力寻求公共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平衡。整体而言,美国地方政府和居民在征地特权的法律纠纷中也有赢有输,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政府在使用拆迁特权时更加谨慎,人们也逐渐习惯更多地考虑公共利益。

韩国还有很长的谈判路要走。

韩国关于土地征收和房屋建设的法律很多,比较重要的是《城市开发法》和《土地补偿法》,对土地征收补偿有非常详细的规定。如果一家公司想买下并拆除一户人家的私房来建楼,那么漫长的谈判就要开始了。

补偿吓退开发商

首先,由双方认可的中介认证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基本评估。在此基础上,双方开始讨价还价,涵盖房屋、草坪、树木、围栏、石阶、狗屋等。即使业主先在院子里铺了一层沙子再铺地砖,沙子和地砖也要分别计入补偿费。[第页]

如果是连片开发,居民第一件事不是收拾东西准备搬家,而是挨家挨户成立“拆迁对策委员会”,以小组的名义维权。他们的原则是:一草一木都要出钱,拆迁的结果必须保证每个家庭的生活都能得到改善。这样算下来,拆迁成本惊人。所以在韩国,很少看到像中国这样成群结队的旧区改造。

这样,民企在拆迁开发房屋时,要么提供的补偿足以让居民满意,要么协商不成,放弃项目,发生纠纷的机会不大。

“钉子户”不动。

在韩国,关于公用事业征地的争议很多,比如城市铁路、高速公路的建设。按照韩国媒体的说法,在公共事业的征地中经常会发生“肢体冲突”,即肢体冲突,即居民与警察之间的暴力斗殴。一个众所周知的案例是,韩国政府在平泽征用土地,为驻韩美军修建新的军事基地,遭到当地居民的暴力抵制。发生多起流血事件,令韩国政府头疼。从总统到首相,居民们都坚定地表示他们绝不会让步。最后他们不得不宣布建设计划推迟4-5年。也就是说,当时的政府已经承认无能为力,把包袱留给了下一届政府。

据悉,韩国也有最好的钉子户。几年前京畿道一家公司发展到一块,遇到一个房主,他对祖业很有热情,坚决不卖房子。不是多少钱合理的问题,而是不管给多少钱都不卖的问题。这户人家周围的房子都卖了,公司也启动了项目,但这一户活了下来。该公司别无选择,只能用建筑包围这户人家,使其成为京畿道的一景。

印度相当于“圈地”

“征地”是近几年才在印度报纸上频繁出现的词。自印度政府推出“经济特区”政策,要求征用农业用地或荒地建设工业园区以来,因征地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

一听到征地拆迁之争,我马上就想到价格问题。在印度,金钱不是主要的激励因素。在西孟加拉邦的几起征地纠纷中,政府其实已经提出了相当合理的补偿方案。比如在辛格,一亩农田一年收获一季,将获得85万卢比(每公顷4.6万美元)的补偿;一英亩土地一年收获两季以上将获得卢比补偿。115万美元(即每公顷6.3万美元)。

在印度,反对政府征地的往往不是真正的土地所有者。土地私有化使大量农田集中在地主手中,地主拥有土地,但自己不耕种。相比日益微薄的地租,巨额的政府补偿显然更具吸引力,这也是尽管抗议不断升级,征地计划仍能顺利进行的原因。格尔的一位房东曾对当地媒体说:“我们应该放弃塔塔集团老板的照片,因为他要来建厂,这里的地价已经翻倍了。”

真正的抗议者来自租地种田的佃户和拥有少量土地的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他们就失去了谋生的手段。尽管政府一再强调工业园区和工厂将解决大量的就业问题

在印度政治评论家阿穆尔甘古利看来,印度的征地纠纷就像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圈地运动”。“这是一个国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冲突,但在印度,各种政治势力都想借此机会打击对手,壮大自己,所以冲突扩大了”。

“钉子户”的传说

日本大阪:走大楼肚子里的高速。

去年,一组日本建筑的图片在各种论坛流传。我看到一条高速公路穿过一栋高楼中间的大厅。大楼楼层介绍中的5-7层是阪神高速。照片引起了网友的惊叹和热议。有网友问先有楼还是先有路?

有网友一本正经地问,“你确定不是收费站?”

照片中的道路是日本大阪市北区阪神高速11号池田线。如果从梅田往池田方向出,会跑过这座叫GateTowerBuilding的写字楼。该建筑地下两层,地上16层。

电梯、楼梯、厕所等。都是设置在楼的两边,电梯在5-7楼不停,因为有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本身并不与建筑相连,而是完全独立的。所以就算楼倒了,路也没问题。建筑的贯通部分安装了防噪音防震设备,里面的人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很多网友猜测楼的主人是钉子户,猜对了。

这块地的前业主在1983年就想盖楼,但当时的城市规划已经确定高速公路要经过这里,所以拿不到建筑许可证。土地所有者与高速公路方协商了五年,最后的协议是让高速公路贯穿大楼。大楼最终于1992年竣工,5-7层出租给高速公路。

当时为了解决法律上的障碍,日本还在1989年专门修改了一系列法律,制定了建筑物可以与道路融为一体的“立体道路系统”,使高速公路可以合法地贯穿建筑物。GateTowerBuilding成为日本第一座使用“立体道路系统”建造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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