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Xi安1月31日电(记者石志勇)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陕西省近日出台《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号,要求各地不落实社保资金不得批准征地。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部分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陕西省的这个实施意见规定,社保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核定的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不足支付的,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实施办法还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被征地农民的不同年龄段,制定措施,使其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并提供养老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可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外,应确保为本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预留必要的耕地或相应的就业岗位,并将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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