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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县农民“退地”如何实施

谨慎是梁平县正在进行的“撤退”探索的关键词。

2014年11月20日,全国34个县市被确立为第二批农村第二轮改革实验区。梁平县成为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的三个地区之一,该县选择了平金镇万年村和李让镇川西村进行试点。

在试点地区的一些农民看来,做出“退”的决定并不难;但对于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来说,这项工作“如履薄冰”,必须“慎之又慎”。

“您必须回答6个问题才能开始”

这项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农民的“退社”工作必须稳步谨慎地进行。"在开始试点之前,我们必须对几个主要问题有个答案。"

 一是“退地”如何开展?

从农民自愿申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通过、公示、备案、变更登记,需要设计一套规范有序的流程。

 二是如何确定“退地”的主体?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是农民生存的最基本保障。所以退休要有一定的门槛,退休的人要有稳定可靠的住所和经济来源。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大多数农民在心理上是依赖土地的,不想永久失去土地。

三是如何确定“退地”的补偿额度?

补偿方案是农民“退”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需要确定科学、可行、多方认可的补偿标准。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实行上下限控制”、“是否分期或一次性支付赔偿金”等问题。

 四是如何筹措补偿金?

“退地”的情况不一样,必须找补偿。可能是土地使用者先行支付,也可能是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贷款和政府补贴,或者其他方式。但是,必须事先制定一个明确的计划。

 五是退出土地如何利用?

如何将存在的零散土地集中起来?采取什么样的承包和租赁方式?如何防止废弃农田?是先接受农民退地,再邀请业主实行土地规模经营,还是先邀请业主,再接受农民退地?

六是退地农户如何保障?

如何保证土地退出不会影响社会稳定,防止农民返贫、食言、承包土地的现象?

“自愿”是第一原则

《梁平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经过历时一年的多次修改后颁布的。共五章二十六条,清晰地呈现了“退地”的路线图。

2800字的《办法》明确了“依法自愿、合理补偿、统一管理、农用地使用、封闭经营”五项原则,突出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的硬要求。

农民不能随意“退”,首先要过两道“门槛”:一是有稳定的职业或收入来源,二是在集体经济组织外有固定住所。因此,愿意退出土地的农民必须提交相关书面文件。但对于部分退出土地的农户,退出土地面积不能超过家庭总承包面积的50%。

至于“退地”的流程,《办法》要求要经过以下程序:农民自愿申请、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乡镇审批、公示15天、签订协议交付土地、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报备案。每个程序都有一个示范文本。

为了更好地利用退出的土地,梁平县退出的土地通过互换、“以小博大、零敲碎打”或“确权不确权”等方式集中成片。集体来说,可以整改,可以统一管理,可以承包或者租赁,甚至可以投资实体。原则上不再由家庭承包。个体业主承接腾退实行资格审查、备案审查和面积上限控制(原则上不超过300亩)。政府将在政策上优先考虑承担土地收回的业主

梁平县还确认,退地农民保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仍可享受集体分红。

如果严格按照《办法》操作,守住农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面积不减少、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四不”底线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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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建退地补偿周转资金池

在操作层面上,确定补偿标准是难点和重点。

《办法》既提供了原则性,又提供了灵活性,即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土地类型、不同地理位置,形成合理的自愿退出补偿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同期征地土地补偿标准。

目前,两个试点村的退出补偿标准确定为14000元/亩。

赔偿怎么定?明确补偿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愿退出的农民充分协商,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民主讨论确定。

怎么赔偿?明确,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款;具体兑现办法由集体经济组织与自愿退出的农民协商后确定,再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通过。

赔偿从哪里来?明确补偿费由集体经济组织筹集。首先由收回土地的经营收益或者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金支付。集体经济组织没有自有资金或者自有资金不足的,可以向当地乡镇融资或者申请借款解决。城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退出补偿周转金。县财政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基金,对村镇建设补偿周转金给予适当补助,对通过金融机构筹集补偿的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让镇川西村9组是唯一一个“接盘人”未确定,政府出钱的案例。正是因为赔偿,才不得不分成两组“退出”。

为了解决川西村的补偿问题,县里采取了“五个一点”的办法,即业主出一点,集体经济组织出一点,银行出一点,乡镇借一点,县级财政补助出一点。

现在,梁平县、镇政府已筹集180万元,用于设立征地补偿周转金池,全部用于支付征地补偿,循环使用。承包土地的经营收入应当先返还周转金,返还后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使用。

(原标题:如何落实农民“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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