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正式出台实施。按照这个办法,珠海的青苗和房屋补偿每平方米增加了1000多元。但是,对于种子和建筑的掠夺将不会有任何补偿。
据了解,在新办法实施前,珠海已于2008年加大了旧办法25%的执行力度,但仍未能有效补偿被征地户的实际损失。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遵循征地后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并在旧办法的基础上大幅增加补偿。
按照新标准,每平方米住房的补偿由800至900元调整为2000元。
但新办法明确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将由专家组进行评估鉴定,并向社会公布。征地公告(预公告)后新增的青苗、建筑物不予补偿。同时,被认为非法的附件将不会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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