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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们还能为抚养权利而战吗?

在生活中,人们经常说孩子走了几千英里,母亲们很担心,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父亲对孩子的爱减少了。有时候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总是表现不同。例如,在离婚期间,当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利问题时,大多数父母当然不想放弃。以下小编辑想向你介绍的是,离婚后你可以再次争取抚养权利?

首先,我们能在离婚后再次为抚养权利而战吗?

可以变更,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方变更子女权利的请求抚养:

1.与该儿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残疾而无法继续抚养该儿童。

2.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履行其义务抚养或实施虐待或与子女生活在一起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

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在一起。

4、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

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你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权抚养。

第二,如何争取儿童抚养权利?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1、其工资收入、受教育程度优于对方,能收集工资单、税务证明、学位证明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由父母照顾较多,可由居委会出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证明。

3、其生活环境良好,上学条件方便,能提供相关证明;

4.如果父母愿意帮助抚养孩子,他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父母的身体状况和自愿抚养孩子的意愿。

5、自身工作业绩、单位思想素质证明;

6、两岁以下儿童,女方可以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

7.其他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下列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

2、对方有不良习惯,如赌博、酗酒等恶习;

3、对方患有恶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

4、对方长期不回家,且未能履行抚养义务;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3)其他

1、十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争取子女选择与自己生活在一起;

2、本人不能生育或再次生育的概率小,可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文件;

3.证明他没有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证据。

完全有可能重获抚养权力。无论当时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谁被授予了子女的抚养权利,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变更子女抚养权利的条件,法院都会支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利。然而,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孩子的抚养权利不会轻易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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