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妻子都有不同的国籍。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我们国家的离婚诉讼?
外国当事人作为原告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国一方作为原告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外国一方在中国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外国当事人在国外居住的,应当依照有关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的身份关系的法律、法规,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当事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外国当事人可以在中国参加诉讼的,可以直接参加诉讼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也必须参加诉讼。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参加诉讼的,应当在中国聘请委托代理人,授权方式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程序及相关材料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然后由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配偶一方为外国国籍,另一方为中国国籍:
外国当事人作为原告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中国一方作为原告在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外国一方在中国有固定住所,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外国当事人居住在国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当事人不在中国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就身份关系提起的诉讼,应当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原告住所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当事人可以向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外国当事人可以在中国参加诉讼的,可以直接参加诉讼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也必须参加诉讼。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参加诉讼的,应当在中国聘请委托代理人,授权方式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程序及相关材料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然后由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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