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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何时支付?

首先,护理费应该付多少

法律咨询专家表示:如果一方没有直接抚养支付标准,则固定收入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费用抚养一般不超过每月总收入的50%。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支付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他的财产可以用来抵消儿童保育费。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儿童保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如有固定收入,护理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

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护理费应该什么时候支付?

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孩子满18岁。但是有两个例外。

首先,如果父母的工作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并且他们能够在16年以上不满18年的时间里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他们可以停止支付护理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如果其父母有能力在下列情况下支付:

1、丧失工作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2、仍在学校学习。

3、没有独立的生活条件。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护理费应定期支付,如条件允许,可一次性支付。

第9条规定,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他的财产可以用来抵消儿童保育费。

根据上述规定,抚养费用通常按月支付,并存入儿童特别账户抚养或在探视儿童时支付。在实践中,许多当事人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因为这省去了要钱的麻烦,并且可以抵消对方支付的房价。然而,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取决于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对方的态度。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付款,法院将不会下令一次性付款。

抚养费用不仅指生活费用,也指《婚姻法》解释(1)第21条明确规定“费用”抚养包括三项,即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因此,离婚时,除生活费用外,还应充分考虑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并在抚养费用的标准(20-30%)范围内寻求更高的比例。

法律咨询专家提醒:当父母为他们的孩子支付抚养费时,他们通常会一直支付到孩子成年。当然,如果孩子有特殊情况,父母有抚养能力,他们可以继续支付抚养费用。此时,父母的子女抚养不属于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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