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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们能争取抚养权利吗?

离婚有两种主要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于协议离婚,“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是必要条件。如果双方不能就其子女的权利达成协议抚养,就没有办法就离婚达成协议,然后他们只能选择起诉离婚。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当法院判决离婚时,它还将根据相关事实判决抚养子女的所有权。如果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利,你可以根据这个规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2岁以下的儿童一般属于女性抚养;如果孩子是在幼儿时期,在同样的条件下,法官更有可能审判这个女人抚养。第二,从孩子的性别来看。如果孩子是个女孩,而且将近10岁,因为女人在引导孩子进入青春期方面更有经验,法院更有可能在同样的条件下对女人进行审判。第三,从双方的经济状况来看。如果父母中的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样的条件下,法院可以判处孩子较高的收入。第四,从孩子一贯的成长环境来看,例如,孩子一直是由祖父母带来的,或者孩子一直住在一定的房子里,学校也是围绕着房子等。这些都是法官认为孩子的所有权的因素抚养。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儿童保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儿童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如有固定收入,护理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照料费用的儿童比例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无固定收入,可参照上述比例,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护理费金额。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提高或降低。

抚养权利可以更改,不得有争议。抚养离婚权不能随意改变。它主要有益于儿童的成长和健康。让我们看看谁对孩子更好。但是,如果抚养的孩子请求更改,他们可以转到原始试用版来请求更改。另一方在得知孩子受到虐待的事实后,可以立即向原法院申请变更抚养。

无忧找律师相关律师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母乳喂养子女的母亲抚养为母亲。

原则。如因抚养发生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不会随着父母的离婚而消失。

除了。离婚后,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无论他们是否直接来自父母抚养。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教育他们的孩子。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探视的孩子的父亲或母亲。

儿童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探望子女的权利。中止的理由消失后,探访权应恢复。

上述规定原则上只解决了母亲抚养(注:哺乳期为两年)的问题,但没有明确规定哺乳期结束后子女抚养的权利如何判断,也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的具体操作方法。离婚双方仍然理解。下面我引用*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高人民法院可以

*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的具体情况抚养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子女问题。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他们的母亲住在一起。在下列任何情况下,母亲可以与父亲生活在一起:

(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一起生活;

(2)在抚养条件下有抚养义务,并且父亲要求孩子与他们一起生活;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可以给予许可。

3.对于两岁或两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都要求和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因其他原因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2)随着儿童生存时间的延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没有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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