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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为什么要争取抚养权利

除了财产纠纷之外,离婚夫妇还会在孩子的抚养权利归属上发生纠纷。那么我们怎样才能赢得儿童抚养的权利呢?女性或男性争取抚养权利的有利条件是什么?法院决定孩子所有权的依据是什么抚养?接下来,编辑将向您展示“为什么要离婚抚养”的相关内容,并希望以下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为什么要争取抚养权利

一、争取抚养权利的条件

1.女性赢得权利的有利条件抚养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其父母生活在一起;

(二)因其他原因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3)随着儿童生存时间的延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四)无其他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五)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子女的条件抚养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

(7)10岁以上的儿童自愿要求与其母亲生活在一起。

2.男性赢得权利的有利条件抚养

(一)子女不满两岁,母亲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长期不能治愈,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虽然孩子不到两岁,但母亲根据抚养条件负有抚养义务;

(3)虽然孩子不到两岁,但由于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四)因其他原因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5)居住环境的改变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因为他们的居住时间较长;

(六)没有其他子女而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子女的条件抚养基本相同,但子女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

(8)10岁以上的儿童自愿要求与其父亲生活在一起。

二。法院裁定儿童所有权的依据抚养

母亲离婚后,孩子生活的哪一面通常是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的。

《婚姻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乳喂养的母亲抚养抚养。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根据*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婚姻法》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结合父母双方的能力抚养和条件抚养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子女问题,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谁应该是孩子的问题抚养应该根据孩子的年龄以两种方式决定:

首先,母亲抚养对哺乳期的孩子负责。第1条规定:"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其母亲生活在一起。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她也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一起生活;

(2)具有抚养不履行抚养条件的义务,并且父母要求孩子与其生活在一起;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儿童与其父母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则可给予许可。

第二,哺乳后谁是孩子的问题抚养。首先,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如果谈判失败,人民法院

(三)没有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亲和母亲的子女的条件抚养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孩子们和他们住在一起。但是,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而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辈或孙辈,他们可以被视为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在一起的优先条件。

如果孩子是年满10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在与父亲或母亲就妇女的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孩子的意见。

三。争取抚养权利的方法

1.证明自己的工资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例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证明自己的教育水平、生活环境等优势

比如,房屋产权证,社区治安越好可以保证孩子的安全,社区的安静环境可以保证孩子的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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