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 > 合同

短信是否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使用

如今,邮件已成为一种常见的通信手段。 借钱的时候,也有人直接用邮件做电子借条,也许这样也不错。 离婚发生纠纷时,使用邮件证据的夫妇也不少。 从法律上来看,短信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详情请在下面确认。

一.短信是否能作为离婚证据

在离婚案件中邮件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 例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或者证明财产的前属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点子签名法》的规定,可以确保从最终形成时开始内容是完整的,没有变更。 但对数据电文增加背书或者在数据交换、存储和出现过程中发生形势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完整性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为手机短信的使用提供了相关的法律依据,将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但是随着手机的普及,法院必须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有效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 手机短信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其主要机制是将人们表达的语义转化为数字信号,通过信号网络传输给对方的手机,在对方的手机屏幕上显示出来,并记录在运营商的服务器上,因此手机短信具有证据的客观属性证据的相关性或者关联性是指证据应当与应当证明的案件事实或者其他争议事实有一定的联系。 手机短信的收发是以发短信的人为主体,接收短信的人为被动关系,收发短信与发送短信的通信行为是对应关系。 两个特定移动电话号码之间的消息发送和接收可以被认为是在特定时间在两个特定用户之间发生的通信行为。

但手机是比较新的,对于立法短信效力认定,法院尚未形成普遍认识,目前国内法院很少就此作出有代表性的判决,短信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加以证明。

二、私家侦探取得的出轨证据合法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雇佣调查公司调查婚外恋、婚外恋等,有可能滥用他人隐私权等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规定,需要承担法院不予认定为离婚证据的风险。 私家侦探取得的婚外恋等其他离婚证据,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力。

很明显,我国没有将私家侦探合法化。 目前的民营调查公司在办理工商登记时都是以信息咨询的名义注册的,但注册后往往从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业务。 这些调查公司,如果只跟踪、偷拍而不上网,往往会骚扰当事人,受到警方警告和治安处罚,但如果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准确识别公民个体的信息,或者他人获取了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就会立即进入刑法范畴

因为邮件可以作为电子数据之一使用,所以在现实中也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使用。 但是,这种证明能否被法院通过,取决于邮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以及当事人通过这种手段收集的内容。 如果对此有疑问,请直接打电话咨询律师在线律师。

无相关信息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