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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起诉离婚时间是否有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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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对很多普通人来说是人生大事,需要认真呵护和延续。 但是生活中有很多无奈,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夫妻就会离婚。 在西安也是如此。 那么,西安起诉离婚时间有限制吗? 编辑在以下文章中分享答案。

西安要起诉离婚时间限制吗?

了解离婚诉讼受理时间的规定期限,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包括:

一.男性不得提出离婚期限和例外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子不得提出离婚。 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子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子有重大过错,如女子与他人重婚或因姘居关系怀孕生子等,男子感情上不能理解,或者女子实施家庭暴力,致使男子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可以认为

二、行使要求取消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以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该请求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解释》第十二条,以上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三.无过错方请求婚姻损害赔偿的期限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应当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四.因感情不和允许离婚的期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好分居满两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五、再次寻求http://1008.cn /夫妻共同财产期限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解释》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再次请求http的,//1008.cn/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六.重新起诉的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解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如果被告起诉,则不受此期限限制。

婚姻应该是美好的,但在现实中要清楚中途会有夫妻出现。 如果不能维持婚姻关系,分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是,离婚时,需要注意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及其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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