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吵架后,派出所不处理吗
可以通过陈述事实、申辩向工作人员讲述,可以自派出所给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当地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被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对象要求
本罪侵害的对象是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规范。 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有时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往往损害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但寻衅滋事犯罪一般侵害的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主要指向公共秩序,挑战整个社会
客观要求
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无理取闹、殴打伤及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等行为。 本条对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打别人是指指出逞威风、享受等不健康的动机,无缘无故、无理地打熟人或陌生人。 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殴打他人的手段残忍,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被打的人导致自杀等严重后果的情况等,
2、追逐、抢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追、抢、骂他人是指出追求乐趣、追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屏蔽、侮辱、骂,是追女人这里的“情节恶劣”,主要指经常追逐、拦截、辱骂他人。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引起民愤的; 带来其他结果等。 应当指出,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式强制使用粗俗毛皮、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使用粗俗毛皮、侮辱妇女罪。
3、强行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行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无理取闹、强占市场、商店商品和他人财物,随心所欲损毁、占有公私财物。 这里情节严重的,是指强行或者任意损毁,占有的公私财物数量较多的; 造成不良影响的; 多次强行或者任意破坏、占有公私财物的; 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等。
4、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捣乱,是指享受、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破坏,造成群众恐慌、逃跑等
行为人有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即构成寻衅滋事罪。 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在“强行”、“随意殴打他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之后
“任意破坏和占有公私财产”。 行为一般是为了人为满足寻求精神刺激、寻求快乐的流氓动机而进行的,但这种情况下只将本罪认定为罪。
主体要求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l6周岁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主观要求
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即公然蔑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
综上所述,民事纠纷已经报警要求解决的,派出所又不处理,就是公安机关的不作为,可以向检察机关或者上级部门举报,公民依法检举是公民的权利,任何单位据此作为报复、压迫的条件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