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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计算延长羁押期限时间

延长羁押期限是指在原规定的羁押期限的基础上,特别将羁押期限延长一定的时间。 也就是说,延长羁押期限会增加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 实际上该如何计算羁押期限的延长? 请阅读以下内容。

特别羁押期限是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履行相应的审查手续和手续。 主要情况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案情复杂、逾期不能结案的案件,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特殊原因,不宜长期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延期审理。

3.《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期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一)边疆重大复杂交通事件;

)2)重大犯罪集团案件

)3)逃逸犯罪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是一起难以取证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六机关《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请求延长拘留期限的,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七日前提出,并书面报告延长拘留期限案件的主要案件和延长拘留期限的具体理由,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百二十六条、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条件,需要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

羁押延长期限中,可能只延长一个月,也可能延长两个月,但如果加上以前的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 延长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和程序。 如果还想了解拘留期延长申请手续和手续的内容,可以在律师知识栏中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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