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选择离婚。 如果一方有过失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过错一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赔偿适用法怎么办?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离婚赔偿适用法律都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隐匿、转移、变卖、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施制裁。
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离婚诉讼中过错责任的认定为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提供了法律和事实依据,但如何准确公平地确定各过错责任应承担的赔偿额,体现过错行为与损害赔偿额一致的原则,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具体规定损害赔偿额的条件下,只能从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寻找其依据和理由,同时在民事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如何把握责任自负原则也需要认真研究。 因为这不仅是司法实践面临的问题,也是法律公平和正义的问题。 结合《婚姻法》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离婚损害赔偿额,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损害赔偿,都必须坚持以下四个考虑原则:
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原则,经济补偿是必须的,但它不是无限的。
2、适当考虑精神抚恤为主、物质补偿为辅的原则,此类损害赔偿主要是基于抚恤无过错方的精神伤害、打击而设立的,因此物质赔偿仅起辅助作用。
3、适当考虑精神赔偿额度有限制的原则,即使以精神抚恤为主,其精神赔偿也不是没有限制,必须有限制。
4、适当赋予法官对精神赔偿额裁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在每个离婚损害赔偿案例中,每个人因地区和伤害程度的不同有很大差异,有必要赋予法官在这方面的自由裁量权。
以上知识是主编对“离婚赔偿适用法怎么样了”这一问题的回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的,有配偶的,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请通过富华法律网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