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提出离婚的不是男性,也不是女性,目前国内提出离婚的多为男性。 男性提出离婚后,女性要么不接受,要么拖着,要么不接受。 一些妇女想更好地保障个人权益,可以要求离婚妇女赔偿吗?富华法律网小编一起了解吧。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你的描述和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男方没有过错,离婚时就不需要赔偿。 男性一方有过失的,例如外遇、家庭暴力行为的,可以要求赔偿。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失。
该条确立了合法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
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之上的。 导致离婚损害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既可以侵犯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也可以侵犯婚姻当事人的人身权。 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应当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 根据侵权法的一般原理,侵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也是基于此构建的。
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违法行为
首先,必须有违法行为。 有配偶一方行使了婚姻法限制的破坏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 即《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之一导致离婚的,有权无过错赔偿损失。
)二)损害后果
损害结果的产生是赔偿的前提条件。 从婚姻法的规定来看,这一事实表现为离婚这一结果。 《民法典》第1991条规定,只有因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而离婚的,才能要求赔偿。 如果没有离婚这一最终结果,即使这些违法行为已经造成实质性损害,也不能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991条的规定,根据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四种情况,损害有所不同,兹简述如下。
重婚的情况。 当然,不难想象重婚行为会导致重婚一方配偶对方的精神痛苦。 《民法典》第1991条将重婚的状况放在了首要的状况。 因重婚而离婚,重婚的一方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配偶另一方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向重婚的一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吗? 小编对此表示,《民法典》第1991条明确规定,因重婚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该赔偿不以重婚方是否受到处罚为条件。 一方因重婚给对方造成较大精神损害,另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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