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因第三方介入而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另外,由于相关家庭遭受了如此多的痛苦,作为与离婚案件相关的第三方是否需要承担离婚赔偿责任?富华法律网编辑用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解答。 希望能帮上忙。
一、一方有婚外情有承担离婚赔偿的责任吗
如果夫妻一方出轨,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该方与第三方有感情(包括发生性关系),但双方不同居的情况。 (同居,即双方一起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是该方与第三方发生感情,存在同居事实。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重婚的情况; 有配偶和别人同居的人…… 可见,我国《婚姻法》明确将第二种情况,即与第三人发生感情、存在同居事实纳入赔偿范围。
离婚时,对方有婚外同居行为的,无过错方可以向婚姻中的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我们发现对婚外恋要求赔偿的前提是有婚外同居行为。要求赔偿的对象是婚姻的过失一方。 只有婚外异性感情不同居的,法院不支持无过错方的赔偿请求; 无过错方要求第三方也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也不支持。
二、第三者需承担离婚的赔偿责任吗
《婚姻法》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那么,第三方应该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吗?
目前,没有让第三方承担离婚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离婚及离婚过失赔偿是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解决配偶身份关系的法律问题。 另一方面,如果“第三方”介入导致双方离婚,往往会在社会道德上进行调整。 对第三人的行为,应当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第三人实施的违法行为,侵犯合法配偶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并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被害人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 第三人的行为构成刑法规定的重婚罪的应当依法追究第三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人介入离婚需要证据,这必然要涉及第三人介入离婚证据的问题,当事人收集到的对各种第三人介入的离婚证据有多大效力关系到法院的判决结果。
这些都是关于婚外恋的法律知识,无论是夫妻中有婚外恋的一方,还是第三者,它确实会引起相关家庭的痛苦,这涉及到道德问题,也经常受到社会的唾弃,希望当事人不要执念于此。 如果遇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请通过富华法律网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