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情况下,夫妻离婚,一方可能成为夫妻关系的受害者,这个时候可以向对方要求经济补偿吗? 以下,为了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法律网编辑整理了有关这个问题的内容。 希望能帮上忙。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不能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民法典》没有关于经济损失额的规定。 因此,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有约定或者有证据的,在法院审理时可以适当赔偿。 但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失。
离婚之道: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离婚。 协商一致的内容应当反映在离婚协议中,包括但不限于离婚意愿、监护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离婚诉讼,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允许离婚,同时裁决监护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如果调解无效,可以依法判决允许离婚。
以上是相关的回答。 一般来说,如果一方属于夫妻关系的过失一方,另一方可以要求补偿。 补偿的情况包括一方属于重婚的行为或家庭暴力,可以在离婚时提出赔偿。 如果存在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网络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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