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感情破裂是第三人介入婚姻造成的,如果第三人介入婚姻而离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但第三人介入被害人如何索赔?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第三者插足受害方如何索赔
《民法典》年设立了无过错责任人损害赔偿请求制度,为离婚时无过错责任人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提供了依据,受害人该如何请求呢?
1、一方的重大过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索赔。
因夫妻一方重大过失,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无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 这体现在现代婚姻家庭法中的公平原则和弱势群体保护原则在离婚问题上。 而在如今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往往存在夫妻一方违背婚姻义务、不履行婚姻责任、婚姻破裂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人格上或精神上的损害。
四种情况的受害者有权提出索赔:
四种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一)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第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作为第三者的康先生,因为不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当事人,所以在法律上不承担任何义务。 另外,不能为了保证婚姻家庭的稳定而过多地干涉个人的行动自由。 因此,民法典采取了回避无过错方是否可以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态度。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一般不受理这种诉讼请求。 因此,妻子王某不能向第三方姜某要求赔偿,只能向过失方的丈夫李某要求损害赔偿。 但是,坎氏也并不轻松,破坏他人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会受到舆论的谴责吧。
3、无过错方有权向法院请求。
过失人承担对无过错人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法律责任。 因此,无过错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 只有人民法院有权确定过失人的责任和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让过失人履行该责任。 当然,只要无过错方和无过错方能够自愿签订和履行有关赔偿的协议,法律也是不问的。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损害赔偿的作用决定了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量,否则作用难以实现,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也将成为我国的空谈。 因此,立法者应详细确定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以实现上述目的,同时不损害过错方今后的生活。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原则: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 )的规定,离婚赔偿标准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反映在《民法典》的各项法律规范中,离婚赔偿标准也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离婚赔偿标准体现在离婚财产上,是夫妻平等享有共同财产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 .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按照离婚损害赔偿标准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性适当的多点,也可以将财产种类即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如住房分配给女性。 毕竟,由于习惯势力、传统因素影响下的障碍、女性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离婚后的一般女性在找工作和谋生能力方面也弱于男性,需要社会更多的帮助。 此外,离婚赔偿标准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离婚赔偿标准规定未成年人合法财产为列人夫妇共同财产,请参阅分割
3 .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规定,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不应当损害财产的效用、性能、经济价值。 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的,离婚赔偿标准应当尽量对需要该生产资料并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的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离婚赔偿标准的不可分割物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的原则归一方所有,分配人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根据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损害赔偿标准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得将属于国家、集体、他人的全部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第三方介入受害者如何索赔”问题的解答。 第三人干预婚姻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向过错方要求赔偿,但第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读者需要咨询律师相关法律问题,请通过富华法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