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向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那么什么时候应当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应当提供的证据,关于什么时候应当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以下为富华法律网编辑整理了关于何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知识,供参考。
一、应在何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以离婚诉讼为原告方,向法院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应当在进行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也就是说,可以在起诉时提出,也可以在开庭后的判决以前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方,不同意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反诉请求赔偿的离婚,也不请求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离婚损害赔偿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被告方,在一审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离婚损害赔偿应提出的证据有哪些
在离婚诉讼中,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张方需要提供充分证据以支持对对方的诉讼,损害赔偿证据主要包括
(一)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者口头陈述。
(二)过错方所在居住)村)委或者其所在单位出具的与他人同居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共同生活的证明。
(三)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四)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书和有关单位出具的伤情鉴定书等有关单位。
(五)构成人民法院关于虐待罪、遗弃罪或者其他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六)左右邻居的证言。
(七)能够证明一方有过错的事实或者行为的照片。
(八)司法行政、执法记录等。 收集证据时,应当采用法律许可的方法、手段、途径,询问知道真实情况的公司、组织、人员,领取证言、记录、证件等,医疗机构应当对受害者因长期家庭压力
综合以上介绍,损害赔偿证据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证据。 相信大家看过以上介绍后,一定程度上了解了关于何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知识。 如果你有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法律网络律师。 他们会为你做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