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证人是指能够证明遗嘱事实的人,一些当事人为了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时会特意聘请律师作为证人,以继承人为证人的遗嘱有效吗? 为了解开与你相关的疑惑,小编为你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你阅读。 我希望能帮到你。 【网友咨询】
韩某父亲去世前,留下口头遗嘱,名下房屋由韩某继承,存款由韩某妹妹继承,立遗嘱时由亲友代笔,韩某妹妹在场见证。 韩某的父亲去世后,在国外的姐姐回来了,在遗产继承问题上和韩某及其妹妹发生了争执。 姐姐认为韩氏及其妹妹是遗产的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证人,遗嘱必须无效。 律师,韩某及其妹妹能成为父亲的遗嘱证人吗? 这个遗嘱有效吗?
【律师解答】
根据你提到的情况,我们作了以下解答。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作证。 其中一人代写,应当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遗嘱人可以在危机情况下制定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作证。”根据该条,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遗嘱的证人。 《继承法》第18条规定:“以下人员不构成遗嘱的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韩某及其妹妹是遗嘱的继承人,根据上述法律,他们不能成为遗嘱的证人,所以此遗嘱必须无效,韩某父亲的遗产必须按照《继承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知识:遗嘱的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而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事物没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2)与继承人、遗嘱人无利害关系。 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很可能会被其利益所驱动,做出不真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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