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中,婚姻双方当事人有重婚或者近亲属关系的,属于不能结婚或者无效婚姻。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婚姻是无效婚姻,是否可以调解离婚。 看看富华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做的相应解答吧。
一、民法典中无效婚姻能否调解离婚
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不需要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五百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第一百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没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当事人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无过错方照顾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本法有关亲子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取消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二、婚姻无效的申请人
人民法院对提出婚姻申请的婚姻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方如下: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二)以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作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患婚前医学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申请婚姻无效的,作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我国法律规定,无效婚姻自始至终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无效婚姻无需离婚,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 具体规定如上。富华法律网编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如上。 欢迎在富华法律网上咨询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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