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是法院作为调解人调解双方离婚问题,调解比诉讼程序简单,可以有效缓解紧张的诉讼资源,但如果法院进行调解后可以出具调解书,离婚调解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富华法律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一、离婚调解书可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离婚调解书双方收到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笔录应当载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
笔录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应当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人员执行。
笔录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应当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调解书范本
离婚协议书
_______人民法院
离婚协议书
(人民法院审理中主持调解的)
)民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和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注明姓名和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 )
在医院______年_ _ _ _ _月________日被原被告(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简要事实)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由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写明协议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本院确认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
审判员__________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月_ _ _ _日
院印。
书记官___________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当强制提供的资料如下
1、强制执行部分申请书。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加盖印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不得强制用圆珠笔书写或使用复印件。
2、部分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接受委托代为强制执行申请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材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法院以外的法律文书的,还应当提供被申请人的部分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盖承办法官法律文书生效章,经二级法院审理的,应当提供一、二审法院法律文书; 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附有仲裁机构对法律文书生效的函件或者双方当事人收到的送达回证原件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当附有当事人收到的送达回证和证据材料原件。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决书复印件一份。
以上知识是主编对《离婚调解书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问题的回答。 离婚调解书双方收到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需要法律援助,欢迎通过富华法律网络咨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