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小孩死亡赔偿中有被抚养人生活费这项吗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被抚养人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丧失劳动力或死亡的,赔偿项目之一是赔偿抚养者的生活费。 对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人员的抚养者生活费的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但交通事故造成的子女死亡赔偿中是否有抚养者生活费,以下结合富华法律小编了解一下。

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根据供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的被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但年满6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 年满七十五周岁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被害人应当依法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养育者包括以下人员。

)1)被害人应当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有:包括未成年子女在内的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和未成年孙子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妹妹

)2)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丧失劳动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 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有:丧失劳动能力、包括无其他生活来源的配偶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父母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子女死亡或者无法供养子女的祖父母、祖父母劳动

在具体确定抚养者生活费时,要注意把握两个方面。

(一)被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以死亡或者残疾等级的评定或者劳动能力丧失程度为依据。

)上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经济特区以及计划单列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二、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

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应当作为死者近亲属的原始权利分配,而不是作为遗产依据继承法分析,或者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产生的分割。 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纠纷,不能达成首先亲属之间要充分协商,在考虑到生活来源和没有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合理分配的协议。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受理诉讼的法院所在地收入水平计算。

2 .其中,城镇户籍的,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农村户籍的,按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计算年限为20年,但死者在60岁以上的,他的年龄每增加1岁,计算标准减少1年; 死者75岁以上的,计算年限为5年。

从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影响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有几个重要因素。 除了死者户籍是农村户籍还是城市户籍的差异外,死者所在地的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对死亡赔偿金的影响也很大。 也就是说,同一个人在经济发达地区死亡和在经济落后地区死亡时,家人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差额非常大。

另外,不同年龄的人死亡时,死亡赔偿金的金额也大不相同。

1.60岁以下人员死亡的,按当地收入水平赔偿20年

2 .超过60岁的,每超过1岁,一年的赔偿金就少。 75岁以后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照5年的标准计算。

以上是富华法律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交通事故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的内容。 希望能帮到大家。 受抚养人生活费赔偿的具体金额可能会因抚养人年龄、地区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富华法律律师。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怎么算,解除劳动关系赔
  •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怎么走流程,工伤死亡事故处理程序
  • 提出离婚赔偿的条件需要哪些手续?女方提出离婚女方可以
  • 婚外情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意思?不离婚的婚外情是什么
  • 从事竞业禁止工作,是否应当给付赔偿金的,构成竞业禁止
  • 四级残疾赔偿多少钱55岁退休,74岁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
  • 一方有过错起诉离婚可以要赔偿吗怎么办
  • 民工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工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标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肇事逃逸致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大媒体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