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最重要的是要有证据。但是,很多时候,人们的警惕性并没有那么强,不必提前收集证据去打官司。那么,没有证据就不能打官司是真的吗?其实不是的。
一、没有证据不影响法院立案
首先,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至于民事案件,只要原告有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法院就立案,不需要证据,不影响立案。
注册制,只有形式审查,没有实质审查。证据只能决定你的官司能不能打赢,法院可以支持一方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和主张,只要对方认可就行。
二、没有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必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的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并已提出取证申请和证据线索的;
2.人民法院应当勘验或者委托鉴定;
3.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影响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法庭质证后不能确定其效力的;
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三、这些诉讼可以不用举证
在这些特殊的诉讼中,对方承担举证责任。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如果被告否认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有责任提供证据:
1.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引起的侵权行为;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架子、悬挂物倒塌、脱落、坠落造成损害的侵权诉讼;
5.动物饲养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相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责任。比如子女抚养费的申请,如果被告反驳,被告会举证。
四、注意,复制件、亲属也可作证
一般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副本、照片、复印件和节录本。当然,复制品没有原作强大。
但是,证据材料虽然是复制件,但可以被其他证据材料证实,或者与原件、原物核对,或者只要对方承认,就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甚至可以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同时,当事人的亲属也可以作为证人,即使其证言的证明力明显低于与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的其他证人。
(责任编辑:杨谷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