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人们对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社会服务的质量保障也越来越高。为了社会福利,中国做了很大的努力。放眼社会,诉讼保全担保费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诉讼保全担保费你了解多少?诉讼保全的担保费是多少?那么,下面是富华法律编辑带来的相关知识,供大家参考。
一、诉讼保全申请方式
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一般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但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记录在案并附具,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些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写明,必须是肯定的、具体的,不能含糊。否则,法院可能会驳回。
二、诉讼保全申请时间
诉前保全申请时间在起诉前,诉讼程序尚未启动的;申请诉讼保全的时间为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并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提交的案件前,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需要采取诉讼措施的,应当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三、诉讼保全担保费用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者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处分的保护措施。
1.诉讼保全的范围应限于当事人有争议的财产或被申请人的财产。故只能申请保全的争议财产数额为人民币35000元。
2.民事诉讼法仅规定,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当。
3.判决生效后,被告只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才能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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