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被执行人将其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以至于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只有在法官判决执行的时候,被执行人名下才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财产保全的费用由谁来支付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富华说法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一、打官司财产保全费用由谁出
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还需要根据申请财产保全的金额收取一定的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与诉讼费用一样,必须由申请人先行支付。如果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要看当地法院的做法和操作。考试比较严格,好像有些法院不这么做。起诉状和保全申请一起移送审判庭,由法官具体办理保全事宜。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一样,通常由原告(申请人)先行垫付,但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败诉方是被告,通常只能通过执行应用程序来索回预付的费用。
二、出租车保全费收费有什么标准
出租车财产保全,担保费为出租车价值的30%,申请费视出租车价值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保全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保全请求金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是争议标的的,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30%。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当的担保;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补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绝追加的,可以责令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保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四条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二)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根据财产实际保全金额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财物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物数额的,每件缴纳30元;100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钱
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除了提供担保,还需要缴纳财产保全费。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期间财产保全必须缴纳保全费,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财产保全费用计算如下: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100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以上是富华说法边肖对诉讼中由谁缴纳财产保全费的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主要是关于诉讼申请书中由谁缴纳财产保全费。一般是申请人按照保全的数额先行支付,申请人可能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说法,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