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将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相关法律措施。那么,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呢?有多少种?下面富华说法小编就财产保全措施这个问题展开自己的知识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措施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清点、封存,并当场封存,防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处分的财产保全措施。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产移至一定场所并予以扣押,以防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扣押财产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扣押的物品,但不得使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禁止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财产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资金。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再次查封、冻结。
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是指人民法院责令保证人出具书面担保或者被申请人提供银行担保或者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二、财产保全解除原因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申请人的过错致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确定财产保全的对象应考虑的因素
(一)财产保全的对象必须是被申请人可以自由处分的财物和货币,以及依法允许收藏的部分文物。
(二)扣押的对象应当适于控制、变卖和拍卖,以免影响生效裁决的执行。
(三)遵守特别规定,对军队、武警等单位的“专项预算存款”不得采取保全措施。
(4)对经营权、专利权等无形财产权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对待。
对于被申请人的财产,法院会根据被申请人财产的性质采取不同的法律措施。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相信通过富华说法边肖对申请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的相关内容的整理,大家对财产保全已经有所了解,可以解决这方面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