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往往选择财产保全,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诉讼中很常见,那么财产保全保证保险的费用标准是什么?富华说法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帮助。
一、财产保全担保保险费用标准
(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5%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3)执行财产保全担保按担保金额的1%收取,对同一标的诉前财产担保或诉讼财产担保不足1000元的,不收取执行财产担保费。
(4)担保优惠。对于弱势群体申请的诉讼保全,经人民法院批准,担保公司将为申请人提供无偿担保(主要是司法救助案件和个人赔偿案件);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其他民商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查后,可给予20-40%的优惠。
二、财产保全担保费用
申请财产保全,缴纳费用如下:1000元以下(或不涉及财产金额):30元/件;1000元-100000元:金额为x1 % 2010万元以上:金额x 0.5% 520(最高5000元)
三、财产保全担保费退吗
保全是指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如果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法院不予退还定金。
根据《诉讼费用缴纳管理办》的第14条
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财物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物数额的,每件缴纳30元;100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缴纳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保全担保、金额和诉讼申请书。
以上是富华说法边肖对财产保全保证保险费用标准相关内容的介绍。一旦适用财产保全,可能会给被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如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富华说法,有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