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效力不是无限期的,一般维持到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之日。不同种类的财产有不同的保存期限,那么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呢?财产保全的对象是什么?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富华说法边肖给你做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1.银行账号及存款:首次六个月,续保三个月。
2.房产和土地:前两年,再封一年。
3.股权:前两年,再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股等。):第一次一年,再冻半年。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两年,进一步冻结一年。
6.债券: 第一次一年,续六个月。
7.车辆:无时限(上海公安局车管所不接受有时限的扣押)。
8.机器、设备和货物: 第一年。
9.到期债权: 第一次两年,进一步冻结一年。
10.专利和商标权:每次六个月。
二、财产保全的对象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保全的客体主要是被告所拥有、占有和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主要包括: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姓名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归被告所有的房产或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股票、债券以及股息、红利等收入。
4.被告拥有的车辆。
5.被告拥有的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货物。
6.被告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他人应付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专用权。
8.被告拥有的其他有货币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三、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紧急情况,不采取财产保全会对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才会主动采取无权限的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支付内容,是支付诉讼;
5.必须是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
6.申请必须在诉讼期间提出。必要时,法院也可以根据职权决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除非法院命令提供担保。
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财产保全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就这些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富华说法,我们将有专业的律师帮助您。
编辑:Haru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