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40多岁的王林(化名)是沙区杨公桥一家国企的退休工人。90年代初,他与同厂女工红梅(化名)结婚。1993年,我儿子出生了。虽然夫妻俩经常为琐事争吵,但为了儿子,火山始终没有爆发。
王林通过攒钱攒了一笔钱。两年前,他们把所有的钱都投进了沙区某大厦的商品房。
“当初我以为儿子已经十多岁了,反正以后房子也是他的,所以买房子的时候直接写了他的名字。”王林说。据了解,其实夫妻俩最真实的想法是担心房子将来过户给儿子时会被征税。
去年年底,王林多次提出要把她80多岁的老母亲接到綦江农村老家养老,遭到红梅的强烈反对。“这一天不能过了!”接受采访时,王林很生气。他说他已经忍了10多年了。“这一次,我必须离开!”
经过一番争斗,红梅终于同意离婚。问题是,家里唯一值钱的就是那套房产。分割?怎么样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儿子个人财产?
“如果我做了,我只想要我的那份。”王林说,他的退休工资并不高。“没有房子,以后只能流浪街头。”王林说,即使他们不离婚,这对夫妇也想把房子收回到他们自己的名下。“我儿子才10岁就很自私,从来不知道关心父母。等我们老了他翻脸怎么办?”王林说,在他的同事和朋友中,他看到了太多悲伤的事情。“等我死了再给他也不迟。”
据房管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近年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的家长越来越多。“他们中的一些人将来肯定会争吵。”据说房屋产权转让只有买卖、继承、赠与几种方式。“因为登记的儿子不太可能直接改。”
法律声明
律师认为,在现实生活中,将不动产登记为子女名字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父母赠与子女的行为,另一种是父母考虑到过户麻烦,直接写下子女名字的行为。 第二种情况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购买房产的出资人为父母,争议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表示父母购买时的赠与。律师认为,获得分割最直接的方法是通过诉讼将房屋产权重新过户到父母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