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办理二手房交易的房产中介不同,法院处置的“拍卖行”必须按要求一次性付清房款,不得贷款。而且拍卖行拍卖结束后,购房者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出具法院《执行裁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文件,才能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有熟悉“拍房”流程的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文件什么时候出,需要法院根据案件进展来决定。具体时间不确定。简单的案子几天就能搞定,有的案子可能要一年半。”
在很多拍卖机构的公示中,在说明要拍卖的房产时,有很多内容是:“竞买人自行知道标的物的瑕疵并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也就是说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债务纠纷是否了结,手续是否完备,房屋是否清晰等。都需要个人自己去了解。
沈阳的余老师就有过一次“拍房”的尴尬经历。他参与我们公司购买了一套有债务纠纷的二手房,由原房主租给了他的亲戚。虽然通过拍卖得到了房产,但后来想尽各种办法让房子里的人腾空,最后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完成,身心俱疲。
其实风险还不止这些。据上述法律界人士介绍,一些业主在申办房产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房产只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来交土地款花了不少钱,但是比其他正常二手房贵。
《射击场》需要澄清的法律关系
至于如何安全购买“拍卖行”,律师认为首先要明确几个主要的法律关系:
一是关注委托拍卖的法院是直接一手查封房子还是坐等查封,关注是否被其他机构查封。
二是要注意被拍卖房屋的产权、产权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产权不清、无产权、小产权、共有产权等情况。
三是了解我们房子的主人是否涉及债务问题,将房子抵押了几次。如果有房贷,就要知道是否可以做谅解抵押。
四是关注是否有实际居民,以及户口迁出的问题。如果买了一个长期租赁的工作室,虽然买受人已经完成了房屋过户,但由于承租人不迁出或者原产权人拒绝迁出,实际上不能入住。此外,还要关心是否有未交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